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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日期:2008年10月10日 新闻阅读次数:

2008年6月30日至7月5日,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评审计划和水利部计量办公室的国认水证字[2008]2号评审通知,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及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六人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云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6月30日上午,在省水文局会议室召开了复查评审首次会议,会议由评审组组长张曙光主持。出席会议的领导和代表有省水利厅李林副巡视员、省水文局李苦峰局长以及省水环境监测中心胡国华主任、此里能布副主任、王红鹰副主任,十四个分中心的主任、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参加。

会上张曙光组长首先宣读了评审通知和评审组成员名单,介绍了评审目的、范围和要求,并听取了中心近五年来有关建设、发展、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汇报。

按照评审计划,全体评审员分别对省中心(昆明分中心)以及十三个分中心的实验室进行了现场评审、考核,评审组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的要求,通过听、问、查、看等方式,对中心质量体系自我完善机制及运行的有效性、管理水平、设施和资源与监测能力的符合性等进行了全面考核。

其间共有44人参加15个项目的现场操作考核,考核结果全部合格;共有30人参加了理论考试,平均成绩95分;评审组还对机构的主要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员及授权签字人进行了座谈考核。

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查和考核,评审组认为:云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五年来实验室环境条件、检测仪器设备及人员素质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质量体系运行正常有效;中心的人员、仪器设备和检测工作等方面均能满足所申请范围的测试能力与检测质量要求,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具备按地表水、地下水等6大类70个参数的检测能力,对于中心提出的复查换证申请,建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批准。同时,评审组要求中心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的宣贯工作,不断提高省中心及各分中心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并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给出了详尽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最后,省中心主任胡国华表示通过评审将全面促进质量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他同时代表机构及全体人员保证,一定按时、按要求逐项落实整改要求,积极苦练内功,扎实工作,力争使中心的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更好地为我省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支撑夯实基础。

(水环境监测评价处 孙燕利、毛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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